組合屋建築技術

組合屋

組合屋是一種現代化、創新的房屋形式。社聯正研究的預製組合屋,在防火、防風、防噪音及環保方面均要符合香港法例的基本要求,製造商須具備相關生產經驗和技術,及提供產品符合歐美國家要求的檢測證書證明,務求符合基本宜居要求。本港有不少可供短期使用的土地,包括政府和私人公司的閒置土地,若以組合屋方式興建過渡性房屋,絕對可加快幫助基層改善住屋和生活質素。

海外組合房屋

海外的經驗亦証明組合房屋可以縮減建築時間和成本

  • 組合屋的好處是可以重用及比較環保,當土地的租約完結後,組合屋可以拆卸,搬去其他地盤重新組裝,減少浪費。可重用之部分包括組合屋、組合屋配件如消防樓梯及其他綱鐵框架等等。
  • 荷蘭、英國、新加坡及澳洲等地均有頗長時間運用組裝合成建築技術的經驗,同時建築物法規的要求,均與香港接近,值得我們借鏡。
  • 比較興建標準住宅樓宇與臨時住宅的分別,興建一般住宅樓宇(包括清拆舊建築物、平整土地、興建新樓宇)需最少幾年時間。當相關法規清晰和興建技術成熟,在熟地興建組合屋只需約1年時間。
  • 社聯與建築承建商將會物色得到屋宇署認可的組合屋供應商,採購已取得相關證書的預製組合屋,證明物料安全、不易燃、不漏水、隔音、防鏽及不釋放有毒物質,符合屋宇署的建築物條例等要求。

概念設計圖

概念設計圖

計劃的建造設計

  • 計劃中的組合屋類型分為「1人住戶」單位,「2人住戶」單位,及「3人住戶」,並在地下預留無障礙單位,
  • 設計的人均居住面積符合公屋基本要求,即人均居住面積不少於7平方米;
  • 每個單位附設獨立洗手間及浴室、電熱水爐,另設有使用電爐的煮食空間;
  • 組合屋外貌可配以不同顏色,並有充足的玻璃窗以達到採光的要求,令人覺得屋邨「年青」、「有活力」及「設計新穎」,避免給人殘舊的感覺或出現負面標籤;